初始调运方案西北角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364页(818字)

亦称“左上角法”,一种拟定运输问题调运方案的方法。用这种方法确定初始调运方案其法则是,从运输调运表的西北角(即左上角)开始分配,尽量满足x11的需要,然后再考虑其他元素的分配,直至全部满足产销关系。具体做法:首先确定满足西北角元素X11,比较第一行产量与第一列销量,取其小者作为调运量填入X11处,并将调运量用“〇”圈起来,对于已满足了的行或列(比较产、销量,其小者对应的行或列)的其他元素格,在其调运量处打“×”(打×表示调运量为零,即不调运)。在剩下未划圈和未打×的元素中,再按西北角元素,依上法优先尽量满足调运,直至全部产、销关系满足,即确定出了初始调运方案。

例,用“西北角法”确定下表运输问题的初始调运方案。

首先确定X11调运量,比较第一行产量与第一列销量,选择min{7,3}=3作为X11调运量,填入第一格并圈好,此时第一个销地销量已满足,再不能予以分配,故第一列其他元素调运量均打“×”。再考虑剩下部分的“西北角”元素,即x12,选择min{7-3,6}=4,以④填入x12处,此时第一产地全部产量调出,故第一列其余格调运量处均打“×”。余下类推,直至全部产地销地量得到满足为止。

由此得到的初始调运方案必须满足以下两点:

(1)产销关系平衡,即调运表中各行元素之和必须等于该行对应的产量,各列元素之和必须等于该列对应的销量。

(2)调运表中,打“〇”格要有(m+n-1)个(即产地数目与销地数目之和减1),如打圈格少于这个数目,必须以“”在适当位置代替打×格以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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