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青年读书辞典》第9页(886字)
【着者】:
又称《易》、《周易》。中国最古老的卜筮书,包括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辞和爻辞。儒家经典之一。其成书年代和作者,至今仍有争论。关于年代就有周初说、春秋中期说和战国说等等。《易经》的卦象由阳爻“-”和阴爻“-“两种基本符号组成。每卦三爻,阴阳两爻错综配合,得出八卦。它们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相重,构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母一卦都有卦象(即由“-”、“-”两符号构成的卦的图象)、卦辞(说明卦象的辞句)和爻辞(说明爻的辞句)。这些神秘的卦辞和爻辞,反映了当时生产活动和社会斗争的情况,总结了当时人们分析、预测自然和社会矛盾运动的方法,包含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因素。其主要内容是:(一)提出了矛盾对立的观念,这就是用“-”、“-”(阴阳)两个符号表示的,如乾()与坤()对立,泰()与否()对立等。(二)提出了发展变化的观念,《易经》提出世界上没有不变化的东西,当事物发展变化到极端,就要走向相反的方面。如乾卦以龙的变化为例,说明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有一个由“潜”——“见”(现)——“跃”——“飞”的向上发展过程;当事物发展到极端时,又转化为“有悔”,开始走向反面。(三)提出了自觉能动性的观念,提倡谦逊的精神。“谦谦君子”可以渡过大川险阻,达到“无不利”的境地;反对骄盈的态度,认为意志骄盈的人,即使有坚如磐石的江山也无法自保,终于“迟有悔”。从《易经》中透出的这些辩证法思想萌芽,决定了《易经》在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战国后期对《易经》的研究逐渐成为一种专门学问,将一些系统阐释《易经》的文字陆续收集起来,就形成《易传》。《易传》共10篇,称作“十翼”,即辅助《易经》的意思。它吸收了商周以来哲学发展的成果,特别是阴阳家的思想,把《易经》的哲学思想加以发挥,创造了一个新的哲学体系。《易经》较有特色的注释有唐朝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孔颖达的《周易正义》,宋朝程颐的《程氏易传》、朱熹的《周易本义》,现代高亨的《周易古经今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