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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工作三大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1065页(465字)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即: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1937年9月29日,毛泽东在《国共合作成立后的迫切任务》一文中首次将官兵一致,军民一致作为革命军队建设与政治工作建设的原则提了出来。

10月25日,毛泽东在与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对旧军队的改选问题又做了进一步的论述,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八路军政治工作三大原则:“第一,官兵一致的原则,这就是在军队中肃清封建主义,废除打骂制度,建立自觉纪律,实行同甘共苦的生活,因此全军是团结一致的。第二,军民一致的原则,这就是秋毫无犯的民众纪律,宣传、组织和武装民众,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打击危害军民的汉奸卖国贼,因此军民团结一致,到处得到人民的欢迎。

第三,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原则。我们的胜利不但是依靠我军的作战,而且依靠敌军的瓦解”。1938年,八路军总部颁布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把政治工作三大原则写入《条例》的总则。以后,三大原则一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和政治工作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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