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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586页(330字)

华盛顿会议结束时通过的破坏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条约。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巴黎和会并未解决帝国主义在远东的矛盾和冲突。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邀集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葡萄牙和中国(北洋政府)共9国在华盛顿举行会议,以解决远东及太平洋地区的霸权和中国问题。1922年2月6日通过了该条约及附件。全文10条。主要内容为:修改中国关税,税率为5%;修正税则委员会由华盛顿会议9国代表组成,在上海修正税则,修正将在该条约签订后的4个月内完成;对应纳关税的进口货征收的附加税、子口税均不得超过2.5%;除上述各国外,任何其他国家若承认进出中国口岸货税不超过5%,均请其加入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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