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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894页(654字)

中国海关第一任总税务司。英国人。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10岁随父来华,在广州学习汉语。后在英国香港总督府任翻译。1853年(咸丰三年)任广州领事馆汉文副秘书。同年调上海任副领事。1854年小刀会起义期间,上海成立“英、美、法关税管理委员会”,外国侵略者夺取上海海关管理权,李泰国在管理委员会工作。翌年,李泰国代替威妥玛为上海管理“关税委员会”英国委员职务。1857年与威妥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以副使身份随同英国侵华军全权专使额尔金所率军舰北上天津。1858年代表额尔金与清政府全权大臣桂良进行天津条约谈判,“语言狂悖”,“咆哮要挟”,最后胁迫签订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与《五口通商章程》。1859年9月,上海关税管理委员会美、法籍税务司被撤,两江总督何桂清任命李泰国为上海总税务司,并赋予人事任免权,李即任英人赫德、福臣为副总税务司。旋赴各处巡视。11月成立广州海关,任英人费士来为税务司。次年,任美国公使华若翰之弟华为士为汕头海关税务司。1861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奕诉任其为中国总税务司。4月因病回国,擅自指定赫德与费士来代行职务,并推荐法国人克士可士吉筹设天津关。在英期间协助清军购置军火,组织舰队,镇压太平军。1863年(同治二年),擅自代表清政府与英国大佐阿恩本签订协议,着手组织一支舰队并授予指挥全权;舰队到达上海,清政府不予承认。1864年11月15日被清政府革职后在日本工作。1876年返英。着有《我们在中国的利益》一书.(施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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