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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议会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609页(499字)

由各国议会联合组成的国际组织。1889年6月30日由英、法两国议员在巴黎成立,原名“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1922年通过新宪章改为现名。宗旨是“促进所有在各国议会内组成的全国议员团的议员之间的个人接触,并且联合他们的共同行动,特别是通过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来获得和经常保持他们所属国家充分参加巩固和发展民主制度以及增强国际和平合作的事业”。会员为各国议会议员组织的议员团,至1989年4月共有110个成员国。组织机构有各国议会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局和秘书处。总部曾先后设在伯尔尼、布鲁塞尔、奥斯陆,现设在日内瓦。该组织近年来讨论的主要议题有和平共处、裁军、中东问题、东南亚、欧洲安全、南部非洲、国际恐怖主义、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经济新秩序和人权问题等。中国于1983年12月8日,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加入该联盟。1984年4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耿飚率代表团出席该盟第七十一届大会,正式成为该盟成员国,以后中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了每一届大会以及一些有关会议,1989年3月在布达佩斯出席第八十一届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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