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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美货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321页(549字)

1905年因美国政府胁迫清政府续订虐待华工条约而引起的一次全国规模的反美爱国运动。

1904年(光绪三十年)12月,中美于1894年3月31日签订的《中美合订限制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款》期满。美国企图续订此约,激起爱国同胞的愤怒。

1904年,檀香山的《新中国报》发表了《拟抵制禁例》一文,首先提出了抵制美货的办法。1905年5月10日,上海总商会举行特别会议,会长曾铸登台痛斥美政府的排华政策,并提出以两个月时间为期,美如不放弃修改苛约而强迫续订,则联合全国各地以不运销美货进行抵制。旋即通电汉口、南京、广州、厦门、香港等21处商会,号召禁用美货,抵制苛约,并提出5条抵制办法。国内及国外许多报刊纷纷转载这一消息,一场反美爱国群众运动蓬勃兴起:工人停止搬运美货、学生不到美国人办的学校读书、各界群众不买美货、国外华侨不用美货并主动捐款支持国内爱国运动。

美国政府十分害怕并仇视这一运动,强迫清政府下令禁止。在中美两国反动势力的压迫下,领导这场运动的民族资产阶级动摇妥协,导致运动半途而废。但此举终使美国对华贸易额大为降低,1906年,美国棉布和煤油输华额较上年减少一半或三分之一以上。中美政府间亦未能续订限制华工的条款,打击了美帝国主义的侵华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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