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孙子兵法辞典》第179页(942字)
(释文〕 治理人数多的军队,能象治理人数少的军队一样,这是组织编制的问题。 治:治理、统辖。众:指人数众多的军队。分数:指军队的组织制度。
〔例1〕 明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谭纶被任命为倭患特别严重的台州(治所在今浙江临海县)知府。他上任后经过考察发现,沿海地区的官军兵无节制,士卒缺乏军事训练,人心涣散,不听军令,要以这样一支军队战胜倭寇是不可能的,于是下决心组建一支抗倭新军,严惩倭寇。受尽倭寇欺凌的广大百姓听说新知府组织大家抗倭保家,纷纷要求参加抗倭新军。谭纶一方面把大家按照自然村落组织起来,进行编组训练;一方面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挑选浙东良家子弟千名,组成了一支抗倭部队,教给他们剑法和阵法。在精通剑法和熟悉阵形的基础上,谭纶特别强调进行“节制”训练,要求从将校到士兵,如同竹节一样,节节而制,使千万人之心如同一人之心。经过严格的节制训练,全军上下之间,犹如身体使用臂膀,臂膀使用手指一样灵活如意。在节制训练中,他还注意用严格的军事纪律来约束,使全军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做到令行禁止,动如猛虎,静如木偶,有功者赏,有罪者罚。经过严格的训练,他组建的新军成为一支军纪严明、操练有素、勇谋兼备、武艺高超的精锐之师,攻则克,战则胜,屡败倭寇。
〔例2〕 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三月,李自成改襄阳(今湖北襄樊市)为襄京,即位“新顺王”,建立农民革命政权。当时他的部队有百万之众,为了有效地统帅这支百万大军,李自成对军队实行了严格编制。他将全军分为中、左、右、前、后五营,各设正副将军统辖。五营中以中营为主,亦称“标营”。军队以小队为基本单位,每小队有精兵二百人,每人有马二至三匹。李自成还建立了严密的军队后勤系统,如裁缝队、打粮队、打马草队等,名目繁多,各有所事。随军家属随部队行动,但单独一处,编为“老营”,不得与军中将士杂处。他还将起义军将士的子女组织起来,编为“孩儿军”,严加训练。由于实行了严格的制度化,部队的作战能力大大提高,“百万之众,惟自成马首是瞻。”河南、湖广、江北各地起义军,纷纷听从李自成的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