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36页(210字)

古代通过关戍守捉的通行证。汉代称之为“传”,魏晋以后称“过所”。《太平御览》五九八引《晋令》:“诸渡关及乘舡筏上下经津者,皆有所,写一通,付官吏。”唐代的过所在中央由尚书省签发,在地方由都督府或州一级的行政机关签发。一般填有执有者的年龄、性别、身份、外出事由、经过津、关路线,及随行的奴婢、牲畜等详细内容。一式二份,正本由官方加印,发给申请者;副本由签发机关收藏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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