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57页(219字)
法国审理民、刑案件第一审的审判机关。通常管辖一个省,下设民事庭和刑事庭。就民事管辖而言,只要是不明示受其他法院管辖的案件,均由出身法院审理。如果案件涉及国籍、个人身份、行为能力、不动产诉讼、专利、仲裁裁决及执行外国判决的命令、清算不从事商务的和法人公司资产等,专属初审法院审理。就刑事管辖而言,通常由检察官起诉的轻罪案件,由初审法院审理。审判采取独任制或合议制。合议制由法官3人合议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