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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大会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8页(270字)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构。创立大会由认股人所组成,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的法定期限内,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以上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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