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06页(232字)
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按照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的规定,岛屿可有自己的领海,岛屿的领海按本公约条款的规定划定。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但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按照上述两公约的规定,紧接海岸的一系列岛屿,沿海国可将其外缘作为直线基线的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