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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股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64页(269字)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行股份。因让谁来认购新股的方式不同,发行新股通常有三种方法:(1)股东认购;(2)向社会公开募集;(3)由特定人认购。此外,还有以分派盈余、以公积金拨充资本等不伴随缴纳股款的特殊新股发行。公司发行新股,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如《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的程序为:(1)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2)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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