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385页(520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居住的自由、安宁和安全。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住宅。住宅是指属他人占有和使用的供人日常生活的场所。其范围,按照理论通说,住宅不要求是永久的日常生活场所,在旅馆、饭店暂住的一个客房,就是旅客的住宅;他人定期、不定期使用的别墅,也属住宅;住宅也不要求是建筑物,一个具有能够从事普通日常生活的帐篷,也可被视为住宅;住宅是建筑物的,构成它的任何部分及建筑物屋顶都可独立成为住宅;住宅还包括其周围围绕地;住宅必须属他人占有或使用,只要行为人不是生活在其中,或曾生活其中现已离开,则该住宅仍属他人住宅;住宅也不要求他人合法占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侵入行为包括积极地侵入和消极地不退出。即未经权利人许可,没有正当理由强行闯入,或者经过许可进入,但权利人要求其退出,拒不退出的行为。(3)本罪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他人住宅,故意闯入或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关于本罪的处罚,中国《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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