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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19页(620字)

设置在计算机网络中充当中介工具的设备。随着以太网(Ethernet)技术的推广应用,客户机-服务器(ClientServer)概念被引入计算机网络,即在一个局域网中,至少设置一台设备充当服务器。在该设备中,为接入网络的每一台其他设备创建一个客户账号,并编定一个地址。通过该设备的中介与指令解析服务,其他设备之间即可以实现特定的连接及点对点的应答。由于该设备的功能就是为其他联网设备提供各种服务,因而被称为“服务器”;享受服务器提供的服务的设备则被称为客户机,或者用户。随着网络的不断扩大及网络功能的逐步扩充,尤其是互联网络的开通,服务器的作用与重要性也进一步加大。根据各种网络需求,目前在网络上提供服务的服务器已经是五花八门,且日渐专业化,如接入服务器、邮件服务器、文件服务器、目录服务器、新闻组服务器、BBS服务器、科学计算服务器、域名服务器、网络管理服务器、防火墙、备份服务器,等等。在多数联网任务不太繁重的局域网中,不同的服务可能会由同一台或者几台设备承担或分担;而在规模较大的网络中,每一种服务均有专用的服务器,而且还要设置备用服务器,以便在主服务器运行出现任何问题时立即投入运转。在互联网上,每一个域名网的各种服务器至少应当有一个绝对地址及与该地址对应的域名,不同功能的服务器也可拥有自己的绝对地址及独立的域名。而在域名网内部,每一台服务器都与客户机一样,各自拥有独立的相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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