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74页(223字)
指为了保护水产资源,国家管理机关对某些重要的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幼体索饵场,划定的禁止捕鱼的区域。国家管理机关分别不同情况,规定了禁止全部作业或限制作业的种类和某些作业的渔具数量。中国有关渔业法规在中国沿海共确定了19个基点,组成联结线,在此线以西的中国沿海,为拖网渔轮禁渔区,凡机轮拖网渔业,都不得在禁渔区内作业。1979年的《水产资源保护条例》和1986年的《渔业法》都对禁渔区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