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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以德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68页(554字)

春秋孔子提出的治国主张。语出《礼记》。孔子把春秋时天下大乱归咎于统治者为政过于暴虐,民不聊生的原因是严刑峻罚。基于这种观点,孔子反对时兴的“法治”思潮,主张沿用传统的礼治,恢复社会秩序。“为政以德”具体内容有:(1)预防犯罪。方法是以宽养民,实行富民政策。他反对统治者横征暴敛,贪得无厌。只有统治者戒除贪欲,才能预防民为盗贼。(2)注重教化,先教后刑。孔子把德和礼的治国方法放在首位。重视礼义道德的感化作用,认为礼义教化可以使人为善;严刑峻法只能消极地禁人为恶。在孔子看来,用刑和政来治国,人民虽然暂免于犯罪,但却不会有羞耻之心;而用德礼治国,人民不但有羞耻之心,而且会循规蹈矩,温和恭顺。孔子在强调德礼为治国之本的同时,还反对“不教而杀”。认为民有罪,责任在于统治者未对人民施以教化或教化得不彻底。所以把“不教而杀”称为“虐”和“暴”。(3)宽猛相济,德主刑辅。孔子重道德教化、轻刑罚,只是相对的。他主张依形势的需要,“宽猛相济”,交替使用道德教化和暴力两种方式。治国主要是德礼教化,但对不从教化者则辅助施以刑罚,以达治理、“为政以德”的最终目的是达到“以德去刑”的无讼境界。(4)突破了“礼不下庶人”的传统,主张“有教无类”,对小民也进行礼道德的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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