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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89页(347字)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依法自行聘请律师或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的制度。它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和取得辩护的一种方式。各国法律规定的委托辩护不尽相同。关于被委托人的范围,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被告人通常只能委托律师为辩护人。但是,有的国家不尽然。如在日本,在简易法院、家庭法院或地方法院,经法院许可,可以委托非律师为辩护人。而在地方法院,只有在已经委托律师作辩护人的前提下,才能再委托非律师做辩护人。在中国,法律对此规定的范围较宽,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不仅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也可以委托人民团体或者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监护人、亲友1-2人为辩护人。但是,正在执行刑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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