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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98页(446字)

是指广告内容与其所描写、陈述的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性能、质量和用途等不符的广告。虚假广告的一般特征是:(1)在广告中作与产品质量和实际用途相差甚远的夸大描述;(2)在广告中故意掩盖其商品的缺陷;(3)不对试制、试销品加以说明,使人误认为该商品是达到质量标准的定型商品等。由于广告内容虚假,对消费者必然产生欺骗和误导作用。设计、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危害工农业生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严格查处。中国广告法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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