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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待遇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782页(329字)

一国在贸易、投资、关税、航运等方面给予另一国及其公民以特定的权利和优惠条件。例如,放宽进口限制、减免关税、给予投资便利或允许过境运输等。也可表现在一国对另一国国民给予比对其他国家的国民更优厚的待遇。例如,允许享有本国国民享有的某种权利,准许从事一般外国人不准从事的某种职业等。还可表现为在某些方面给外国人和外国公司较国民待遇更为优厚的待遇。例如,1984年11月15日中国国务院发布的暂行规定,对经济特区和沿海14个港口城市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优惠。优惠待遇可由国内法做出规定,也可经国家间谈判协商,在条约中做出规定;既可以是互惠的,也可以是一国单方面给予各国或某些特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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