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期损失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06页(207字)

保险术语。指超额赔款再保险中计算保费的一种方法。如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每次超额赔款的损失仍由再保公司赔偿,但每五年依再保公司实付的赔偿金额及其应有的费用与利润,回头计算再保险费率(通常均有最低或最高数额的限制)。同时在计算再保公司的应有费用及利润时,以使再保公司的赔款率保持在70%-80%之间。这样就可使再保公司不致因每年赔偿金额的变动而影响其再保费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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