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罐保险
书籍: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59页(179字)
保险险种。1984年3月由哈尔滨市保险分公司设计。因使用或运输液化气罐造成火灾、爆炸,致使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为一年。以罐为单位,按财产和人身分别确定一个相同的保险金额,固定数额,如:财产保险额为5000元,人身保额5000元。目前,上海、天津、陕西、吉林等地均开展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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