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来大陆探亲的台胞提供行李物品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94页(216字)

轶闻。1987年11月2日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属各省市保险分支机构为来大陆探亲的台胞办理行李物品保险。凡台胞在大陆探亲期间个人携带的行李物品,不论在何处投保,一旦因意外事被偷盗、丢失或损坏时,可由本人或亲属就近通知保险公司在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赔偿。保险金额多少可由台胞自己决定。保险金额可用美元、日元、港币、外汇人民币或人民币支付,交哪种货币的保险费赔哪种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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