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来大陆探亲的台胞提供保险
书籍: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94页(220字)
轶闻。1987年11月2日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属各省市分支机构为来大陆探亲的台湾同胞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费用保险。凡在大陆探亲期间,由于意外事故而致伤、致残或身亡时,不论在何处投保,都可由本人或家属就近通知当地保险公司核查并根据在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的金额赔付。保险金额多少,由台胞自己决定。保险金额可用美元、日元、港币、外汇人民币或人民币支付,交哪种货币的保险费赔哪种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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