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rican law institute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19页(3021字)

美国法律研究所(ALI)是一个致力于改善法治的自治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它的成员包括法学教授、开业律师和法官。

组织ALI的动力来自美国法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s,AALS)。它创建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几年,革新派和开明派的法学教授讨论了组织一个致力于改善美国法律“法学家中心”的可能性。拥护这一中心的法律教授们是想给他们认为颇为复杂却又缺乏统一性的美国法律系统建立某种秩序。统一州法专员全国协商会议(NCCUSL)的成功在某种程度上启发了他们,NCCUSL建立于19世纪末,它通过它的会员们来游说各州议会采用法律样板以促进统一各州州法的目标。AALS的法学教授讨论的法学家中心则希望能对普通法(common law)也建立同样的秩序。

1920年年底AALS在它例行的年会期间,围绕着第一次红色恐慌(Red Scare)所引起强烈反响的政治事件和开业律师协会在过去12个月内的反应,更为创建全国法学家中心增加了新的理由。几名支持建立法学家中心的革新派法学教授希望它能够促进更加开明和对社会改革更为宽容的法律气氛,因为当时的法院,特别是联邦法院,经常压迫参加工会的劳工并推翻进步的社会立法案。

在这个紧要关头,威廉·德雷珀·刘易斯(William Draper Lewis),前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院长、一个热心进步事业并由AALS委任来研究创立法学家中心可能性的委员会的成员,把这个项目“作为他自己的责任”,对纽约律师埃勒·如特(Elihu Root)作如是说。如特是美国律师协会公认的领导人、前美国参议员、麦金利(McKinley)总统的陆军部长,西奥多·罗斯福的国务卿和诺贝尔和平奖获奖人。ALI得到他的支持是对这一事业的正式揭幕。

刘易斯在1922年4月底代表AALS委员会对经过挑选的业内人士发出了邀请函并附有1921年AALS为改善法律而建立一个永久机构的决议案副本。刘易斯的信件结尾处还提到了像如特、詹姆斯·伯恩斯(纽约市律师协会和纽约哈佛俱乐部的总统)和乔治·S.维克尔沙姆(Wickersham,重要的公司律师和塔夫脱总统的总检察长)等人均答应出席。虽然会议正式主人是AALS委员会,但它也因此而得到了纽约公司律师社区的领导们的支持。

23个受邀者在1922年5月10日纽约市律师协会总部举行会议。律师协会的头目和AALS委员会成员都赞成为改善法律而创办一间研究所,批准为表述它的目的组织一份报告,并投票同意在第二年召开一次创建者的全体大会。

在1923年2月23日,美国法律界的头面人物在华盛顿特区出席了ALI创立大会,出席者中有3位美国最高法院法官,5位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27位州最高法院法官,17个州律师协会的总统或总统的代表,21位美国律师协会总理事,统一州法全国协商会议总裁和21位专员,23位法学院院长或代表美国法学院协会的教授,以及将近200名来自2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特邀”执业律师和法律教授。纽约时报次日报道说这次会议大概是“在美国历史上法律行业中最卓越人物的集会”。埃勒虎·如特评论说:“我参加美国律师协会已经有56年了,但我从未看到过任何像这次会议有如此之多的来自法院和律师协会(bench and bar)卓越和称职的人物。”

新组织的第一个重要项目是对普通法中原则和规则的重述。结果这成为囊括10个主题,从法律代理到合同法、财产法和侵权行为的一项重大工程。初步预算为15000美元,另外还有10000美元预见的未来费用,并可向卡内基基金会继续申请增加的费用。一份列载第一个重述项目的主题、卷数和帮助撰写或提供法律建议的参与人的完整清单就达20页之多。第一卷(合同法)在1932年完成,最后一卷直到1944年才出版(财产法重述的最后一卷)。

甚至在首个重述项目完成之前,包括其他主题的第二项重述工程在1952年开始并完成于20世纪80年代,而更雄心勃勃的第三次重述目前正在进行中——ALI当前是兵分几路。早期的项目包括刑事过程法典(1930),一个关于管理刑事诉讼法中一罪不两罚原则(Double Jeopardy rule)的报告(1935),少年犯教养局法案(1940),以及一个证据法典样板(1942)。在40年代研究所还主持起草了基本人权的声明,后来它成为联合国人权声明的蓝本。

显然ALI最成功和最重要的特别重述工程是统一商法典(UCC 1963)(草案完成于1952年,1963年发表了最终版本)和模范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MPC)(1962)。UCC是一个相当全面的规则,本意在于通过立法后颁布使用。它远远超出了早期管制银行业务、证券交易和销售等行为的统一销售法案。MPC就是一个改革刑事诉讼和感化法律的雄心勃勃的模型。UCC和MPC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美国每个州都全部或部分采用了UCC(路易斯安那州尚未采用其中的销售条款),而MPC则成为多数州和联邦政府刑事诉讼法改革的模型。

【参见“Codification(法典编纂)”、“Llewellyn,Karl Nickerson(卢埃林·卡尔·尼克森)”】

William Draper Lewis,History of 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and the First Restatement of the Law,"How We Did It,"1945.Herbert F.Goodrich and Paul A.Wolkin,The Story of 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1961.N.E.H.Hull,"Restatement and Reform:A New Perspective on die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Law and History Review(1990):55.N.E.H.Hull,"Back to the 'Future of the Institute' :William Draper Lewis's Vision of the ALI's Mission During Its First Twenty-Five Years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the Institute's Seventy-Fifth Anniversary,"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s Seventy-Fifth Anniversary,1998.

——N.E.H.H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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