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injury law practice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489页(2579字)

PI律师,亦称原告律师或成功酬金律师,其主要业务是代表在事故中受伤的个人。他们对这些客户提供服务,所得是成功酬金,即从赔偿判决或和解的数额中提取一定的百分比作为他们的服务费。

人身伤害的业务有多种,大部分是低价值(最低可至2000美元)常发生的事故,如车祸。这些律师中大多数是个人开业或者在有少量辅助人员的小事务所(少于5个律师)中工作。典型的业务量不算大,(也许一年100至150个案子)。因为这类业务靠的是个别事故中的受害者,所以通常的律师-客户关系是一次性的。按照成功酬金的收费基础工作需要律师有很强的能力保持源源不断的客流。除了常常提及的做广告或者直接开发客源,获取客户的主要方法还是靠以前客户的口碑推荐。其结果是,大多数律师很关注他们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因为如果客户得到的服务不好,他们便不可能向别人推荐他们的律师。

尽管绝大多数人身伤害律师属于如上所述的情况,但并非所有的律师都是如此。少数办案数量巨大的律师即是一个例外。他们也在小事务所中主要办理金额低的案件,但是,为了处理大量的业务,他们雇用了很多辅助人员,并将事务所程序化了。为了得到大量的业务,他们提供各种各样的直接宣传手法,如直接寄信给潜在客户争取业务、做广告牌、在电视或互联网上做广告。这类事务所中业务最多的一年将处理2500件以上的案子,他们依赖饱和广告的手法,一年可能花费100万美元的广告费。

典型的人身伤害律师以及有大量业务的律师常常以和解而非诉讼的方式了结案子。其中部分是经济上的原因——诉讼成本的花费可以超出可以赢得的数额,而这对任何人都不利。有些律师避免诉讼,因为他们不是称职的诉讼律师。人身伤害律师分成两类:实际诉讼案件的和不提起诉讼的。

一般模式的另一个例外是专家。这类专家人数很少,他们的业务与一般人身伤害律师有本质的不同,他们集中在少量复杂的仅涉及金额巨大的案件上(有时涉及几百万美元)。有一些专攻于某一类型的案子,如医疗事故,并因此在该领域有专长。其余的人受理一系列涉及金额数量巨大的诉讼案,他们的专长就是高风险的诉讼本身。由专家组成的事务所很小,通常不超出10名至12名律师,最大的也不过是30人至40人,显然这小于大的律师事务所。但是专家事务所比一般的人身伤害律师,有更多的辅助人员,而且还常常雇用专业人员或专家,如医疗事故律师会雇用护士当其辅助人员。

进入人身伤害领域不需要专门的训练,但是有些律师在进入这一领域后,会寻求这方面的训练。从事诉讼工作的律师会寻求诉讼业务或有关人身伤害领域新的问题,如实体法方面的培训。美国诉讼律师协会——人身伤害律师的专业组织——通过其全国辩护学院提供种类繁多的培训及再教育课程。各个州的律师协会以及州一级的人身伤害律师组织也提供类似的课程。一些州以及专业组织向受过诉讼业务培训的律师颁发证书,一小部分律师因此而获得证书。另外,有些律师在进入这个领域时,已有过专门的法律方面的训练。例如,有些律师是专攻于医疗事故的医生,另外有些律师是专攻于某种产品责任的工程师。

因为人身伤害业务不需要专门的培训,所以进入这个领域不限于某一途径。有些律师离开法学院后力图在这个领域开展业务,通常很难成功,另一些律师受雇于已经事业有成的人身伤害律师,从中学习经验再自己开业。在人身伤害领域,不存在大事务所中实行的小律师对合伙人的制度。有些律师在为保险公司辩护的事务所工作,然后再转为处理原告的案子。其他人一开始为当地的公诉人或政府机构工作,以获取诉讼经验。

人身伤害律师在法律专业的威望等级上是排在底部或接近底部的。他们的工作被视为声名狼藉且难度较低,而且,他们往往代表那些无声望、权利或信誉的客户。他们也因为采用酬金制而饱受批评,人们担忧人身伤害律师会为了费用而提出小题大做的案子或是关心他们自己财务上的利益超出关心他们客户的最佳利益。但是,捍卫酬金制的通常论法是受到伤害的人们唯一可以负担得起的去利用法律服务维护自己的权利并获取赔偿的方式。许多人身伤害律师把自己看做是穷人的代表。

最成功的人身伤害律师,特别是那些专家,其收入是律师行业中最高的(大大超过100万美元)。但是,一般的人身伤害律师的收入要少得多,接近于私人开业的所有律师的中等收入(9万~10万美元)。由于20世纪90年代关于“侵权改革”的政治运动,典型的人身伤害律师可以比10年前少赚得多,有些人甚至放弃了这个领域的业务。

【参见“Legal Practice,Forms of(律师实践形式)”、“Torts(侵权)”】

Jerome E.Carlin,Lawyers on Their Own,1962.John P.Heinz and Edward O.Laumann,Chicago Lawyers:The Social Structure of the Bar,1982.John A.Jenkins,The Litigators:Inside the Powerful World of America's High-Stakes Trial Lawyers,1989,Jonathan Harr,A Civil Action,1995.Carroll Seron,The Business of Practicing Law:The Work Lives of Solo and Small-Firm Attorneys,1996.Barry Werth,Damages:One Family's Legal Struggles in the World of Medicine,1998.

——Stephen Dani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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