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590页(901字)
原名仙侣,字谪凡,后改名渔,字笠鸿,号天徒、笠翁、随庵主人,亦署新亭樵客、湖上笠翁、笠道人、觉世稗官、觉道人等。浙江兰溪(今浙江兰溪县)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卒于清康熙十九年(1610一1680),为清初着名戏曲家、戏曲理论家和小说家。他自幼随父兄生长在江苏雉皋(今如皋),及长,回乡应试,约于明崇祯八九年间中秀才,20几岁在兰溪已颇负文名。而明亡之前却屡应乡试不第,入清后未再进取功名。清顺治初年,他40岁左右时,由兰溪移家杭州。居杭10年,又移家南京,于康熙十六年67岁时回到杭州,居西湖之层园,直至去世。
李渔创作小说戏曲,始于由兰溪移家杭州之后。他居南京时,并经营芥子园书铺,所刻画谱及多种戏曲小说,都非常精美。在晚年返回杭州之前,他曾遨游南北各地,“三分天下几遍其二”(《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也曾三次到北京,常携家中戏班往达官贵人门下演剧,求取他们的资助。他的着作,影响最大的是剧作《笠翁十种曲》(即《怜香伴》、《风筝误》、《意中缘》、《蜃中楼》、《凰求凤》、《奈何天》、《比目鱼》、《玉搔头》、《巧团圆》、《慎鸾交》),其中有的剧目(如《怜香伴》、《风筝误》),至今仍在舞台上演出。所作小说有拟话本集《无声戏》、《连城璧》、《十二楼》,以及长篇小说《合锦回文传》等。由于李渔为戏曲家而兼小说家,视小说为“无声之戏曲”,故他的小说与剧作一样,都以题材新颖、构思巧妙、情节曲折取胜。对此,他也颇为自负,曾说:“鸿文大篇吾非敢道,若诗歌词曲及稗官野史实有微长,不效美妇一颦,不拾名流一唾,当世耳目,为我一新。”(《与陈学山少宰书》)
李渔的诗文杂着有《一家言全集》等。《一家言全集》中所收《闲情偶寄》,包括戏曲理论、营造、园艺、器玩、饮食、颐养各方面的内容,其论戏曲的剧本创作、结构、音律、语言、表演、演员培养诸问题,颇多精辟见解,在我国戏曲史和文艺理论批评发展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另外,李渔还修订、评点过戏曲小说多种,编纂过韵书、历史读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