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1962年《学校法》颁布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870页(428字)
1962年奥地利颁布了《学校法》,该法成为奥地利教育体制的法律基础。该法的主要内容有:①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父母拥有是否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权利。②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其中前4年为初等教育,学生毕业后便进入同样是实行义务教育的初中或普通完全中学的低年级;学生进入第九学年(毕业班)时,为他们开设一种被称为“多种工艺”的课程,作为从义务初中教育向实际生活与就业过渡的一种方式。③普通中学的高年级(九年级至十三年级)有不同的形式,包括文科类、现代语言类、综合类、理科类;普通中学的高年级主要是升学教育,即为学生考大学作准备。④根据双重体制建立义务技术学校,一是学徒制,学生从15岁开始进入这种学校接受职业培训,学习年限为2~4年;一是中等技术学校,实施中等水平的技术教育,主要包括工业、贸易和商业、艺术、家政、农业等,这类学校提供良好的职业教育,可以培养工程师,并能帮助年轻人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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