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页(315字)

行使国家权力和实现国家职能的机关的总称。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和实现其最根本的利益而建立。它同国家的本质相适应,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一切剥削阶级类型的国家机构都是剥削阶级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巩固剥削阶级专政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一般按“三权分立”的理论和原则建立,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机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建设社会主义的工具。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