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7页(319字)

着名国际法学家。生于奥匈帝国的伦贝格(二战后该市划归乌克兰),1927年移居英国,1938-1955年任剑桥大学国际法讲座教授,1955-1960年任国际法院法官。还是格雷律师学院主管委员、不列颠研究院会员、国际法学会会员。作为国际法学者,劳特派特创立了自己独特的学派,他十分关注国际法的效力问题,强调国际法是超越国家主权之上的法律秩序、国际法优于国内法,认为国际法应在保障人权中发挥作用。在任国际法院法官期间,他为加强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作出努力。主要着作有《国际法的私法渊源》、《国际法报告》、《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职能》、《国际法院对国际法的发展》,并修订了声誉卓着的《奥本海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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