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7页(227字)

英国着名的民法和国际私法学者。曾任津大学教授、高级律师、英国学院士特别会员等职,1951年担任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英国代表,1952-1957年他作为有关国际私法的大法官委员会委员而从事法学活动。他的着名着作《国际私法》自1935年问世以来,至80年代已出版到第11版。该书对英国的涉外民事判例作出了新的解释和评价,并提出契约准据法场所化的理论,以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国家的法律作为衡量“场所化”的标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