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邮政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8页(640字)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邮政事务的国际机构。前身为1874年成立的邮政总联盟。1878年5月改现名,1948年7月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1985年有成员168个国家和地区。总部设在瑞士首都伯尔尼。宗旨:组织和改善国际邮联业务,从而在文化、社会和经济领域内促进其国际合作的发展。组织机构:全体成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每5年举行一次会议;执行理事会,执行机构,由大会根据地区分配原则选出来的40个理事国组成,每年举行1次会议;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研究邮政技术、经营管理、经济和技术合作的机构,由35个理事国组成,每年举行1次会议;国际局,常设办事机构,相当于秘书处,设总局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并受瑞士政府的监督。主要活动是制定统一的国际邮政件处理规则和资费标准,开展技术合作活动,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1984年在汉堡举行了第19届成员全体大会,修改了邮联组织法,修订了万国邮政公约等业务协定,改选了各个机构人选,批准了邮联5年财务预算,增加了邮联预算内用于技术合作活动的经费,提高了函件资费,改革了函件统计办法等。大会通过的万国邮政联盟各项新法规于1986年1月1日生效。执行理事会和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都召开了年会,研究讨论了落实汉堡大会各项决议的措施,安排了1985-1989年的研究计划。中国最早于1914年3月1日加入该组织,1972年4月,该组织恢复中国合法席位,同年中国参加该组织活动,现担任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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