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99页(326字)

提单中有关合同受阻可解除合同的条款。其主要内容是由于客观情况完全超出合同当事人双方所能控制的能力,以致合同的商业目的完全不能达到,或合同无法履行。在这种合同受阻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补偿另一方的损失。导致合同受阻的主要原因有:(1)合同无法履行。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如:因军事行动而使船舶有可能被捕获或被劫夺的危险;货物的起运地或目的地宣布封锁;船舶被政权机关扣留;船舶被征用;所载货物被突然宣布为违禁品等等。(2)延误。如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使船舶延迟到达装货港。(3)法律变更。如合同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发生变化,合同已属于不合法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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