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金保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78页(237字)

工程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不扣减留置金的担保文件。按项目或土建工程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支付项目或工程价款时,须扣减留置金,并归业主保管到项目调试完毕或工程保用期或工程保修期满时为止。承包人为不扣留置金而获得百分之百的项目工程价款,可向银行申请开立要求业主不扣减留置金的这种保证书。其金额等于留置金的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保函的有效期从支付项目工程价款时开始至项目工程调试完毕或保用期或保修期满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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