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81页(178字)

在给惠国(如日本)内部或给惠国国家集团内(如欧洲共同体成员国间)进行分配的最高限额。关税配额由所有受惠国使用的,称为全球性关税配额;仅限于个别受惠国单独使用的,称为单一受惠国关税配额。关税配额一旦用完,有关产品立即恢复正常关税,即按最惠国税率征税。它是一种比最高限额更为严厉的保护措施,参见“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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