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多边贸易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1页(394字)

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第三次关税减让谈判。1950年10月-1951年4月在英国托尔奎举行,共39个国家参加。达成了关税减让协议150项,新增加的关税减让商品项目8700个,使应税进口值11.7%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6%。这一轮关税减让的成果不如前二轮。主要原因是1950年初,美国保护主义倾向加强,美国国会修正其“互惠贸易协定法”,增列了国家安全条款,免除条款及其他保障条款,限制总统在降低税率方面的权限。这一修改影响了这一轮关税谈判应当取得的进展。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台湾当局仍留在总协定内,至1950年3月非法宣布“退出”总协定。而新中国正处在初创期,由于受到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因而无法有效地参加总协定的各项活动。中国与总协定的关系至此长期中断,故我未参加第三轮及以后几轮(4-7轮)的多边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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