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船前检验法规的通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18页(233字)
关贸总协定装船前检验协议要求各缔约方保持装船前检验法规透明的规定。这一规定要求各缔约方在该协议生效之后立即向关贸总协定秘书处送交执行和实施该协议的国(地区)内法规及其他与装船前检验有关的法规文件副本。与装船前检验有关的国(地区)内法规一旦有变动,应迅速加以公布并向关贸总协定秘书处通报及提供文件副本。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应将所收到的一切与装船前有关的法规内容向所有需要了解的缔约方通告、并按请求提供有关法规的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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