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联合行动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51页(256字)

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关于有必要以参加方全体的名义采取联合行动所确定的条款。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的许多目标需要全体参加方共同一致地采取行动才能实现(例如国内规定的逐步协调一致、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和企业行为准则的完善,等等),为此该条款规定,各参加方可根据需要派代表召开参加方全体会议,会议的决议以简单多数票通过,任何参加方都只有一票投票权,所有的参加方都必须接受和执行参加方全体会议的决议。以这种形式采取联合行动时都是用参加方全体这个名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