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26页(359字)
土地使用者依法占用土地并获得的经营权和利用权。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土地使用者在相应的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部分收益、处分的权利。有使用土地的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之一,它可以与所有权分离,作为一种独立的权能,但它的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依法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也可以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或通过依法出租取得。通过合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合同规定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赠与、抵押或继承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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