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45页(285字)

保证人(通常即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保险责任是被保证人不能履行与权利人签订契约的义务或对权利人的不诚实行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由保证人负责赔偿。但被保证人有义务向保证人返还赔款。在有些保证保险中,由被保证人与保证人另行签订一份合同,明确被保证人必须偿还保证人因履行保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保证保险可分为3类:(1)忠诚保证保险。(2)合同保证保险,包括投标保证保险、履行保证保险等。(3)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如出口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根据不同的种类和要求,或由权利人、或由被保证人投保并承担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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