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诉讼抗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66页(176字)

消费者或使用者因使用某种产品引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提起诉讼时,被告可以充分的证据为自己辩护,或设法证明原告受害原因完全是由于原告的行为所引起的,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根据原告行为的性质,产品责任诉讼中的抗辩理由可分为:原告自己的疏忽行为,风险的承担,非正常使用产品和特殊敏感性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