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听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4页(271字)

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的仲裁庭,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调查而举行的一种查证活动。听证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就双方所陈述的事实所提供的材料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另一种是在双方当事人均不在场的情况下,仲裁庭传证人到仲裁庭就他们所知道的情况进行作证。听证要查清案件事实,核对证据,确定证据的有效性,作为定案的依据。司法实践中,有些国际仲裁机构有专门举行听证庭进行调查证据的,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一般不举行单独的听证庭,而是结合庭审进行。即在庭审过程中,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时,才请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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