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公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806页(266字)
证明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合法的公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中的有关公证事项,参照相同公证事项的要求办理。如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中的使用权以招标方式取得、以继承取得的公证,参照招标公证、继承权公证的要求办理。
上一篇:提存公证
下一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