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12页(425字)

具体规定国际融资租赁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调整融资租赁各方当事人主要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根据其对国际融资租赁的实践和发展状况的研究,于1981年3月拟定了《国际融资租赁统一规则初步草案》。该草案于1984年5月经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执行理事会批准通过。以后又经协会执行理事会组织专家反复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于1988年5月28日在渥太华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供开放签署。《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共分为四个部分:(1)序言部分;(2)适用范围和总则;(3)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最后条款。该公约全文共有25条。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1)明确阐明了订立公约的必要性;(2)明确了国际融资租赁交易的基本概念及其特点;(3)规定了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则和应适用的法律;(4)规定了各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5)规定了各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其救济方法;(6)规定了公约的生效时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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