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法律适用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20页(388字)

履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解决发生争议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当事人各方一般都同意载入法律适用条款,其目的是今后发生合同纠纷时,为进行仲裁或诉讼提供法律依据。选择适用法律是不同国家的各当事方之间最困难的谈判内容之一。因为各当事方通常只熟悉本国法律而不熟悉对方国家的法律。于是,各当事方有时就会同意选择第三国的法律,作为合同的适用法律。但是,如果合同选用的第三国法律不是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而当事双方对合同某一条款的解释所选用的第三国法律又与项目所在国法律发生了冲突,依照国际惯例,合同的适用法律要服从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假使合同没有规定“适用法律”条款,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将依据合同签字地国或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解释合同。此外,在签订国际工程分包合同时,选择分包合同的适用法律应当与总包合同的适用法律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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