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6页(527字)

直属联合国大会的一个基金组织。

联合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多边人口援助的最主要渠道。于1967年建立,原名人口活动信托基金,1972年改为现名。总部设在纽约。其理事会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理事会兼任。行政领导为执行主任,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基金组织设3个职能处:政策和计划处、计划处、执行和评议处。

3个咨询机构:参议局、援助项目协商委员会、联合国专门机构协商委员会。宗旨:研究人口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人口问题,帮助各国政府拟定人口目标和计划,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和计划提供财政援助。

援助范围为:搜集人口基本数据;研究人口动态;制定人口政策和计划;资助家庭计划;进行计划生育、通讯和教育;特别计划(如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以及人口会议、文献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资金来源于各国政府和各种民间机构以及私人的自愿认捐。

1976年通过的分配资金的标准规定,只有按人口平均年收入低于400美元的国家才有资格得到援助。1979-1980年,中国向人口基金共捐款人民币60万元和35万美元。

1980年10月,人口基金决定1980-1983年期间向中国提供援助款达5000万美元,并委派了驻华协调员,人口基金执行主任也应邀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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