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原产地认定中的机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20页(265字)
关贸总协定原产地规则协议为保护商品机密而制定的规则。
在认定某项贸易商品的原产地的过程中,总是需要有关的进(出)口商向原产地认定当局提供必要的资料,其中可能会涉及到某些一旦泄露就会损害当事人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为此该协议规定:对于从未向任何第三者公开过的机密资料、或贸易商在申领原产地证时以保密为条件所提供的情况,原产地资格认定当局应将其作为严格的机密来对待,未经提供者许可不得公开这类资料或情况,除非司法审查程序要求了解这类机密,但司法审查程序也应尽可能地保护所获得的机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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