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20页(310字)

关贸总协定原产地规则协议所设立的执行机构。

原产地规则委员会由该协议的各缔约方派代表组成,并选举其主席。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应缔约方的要求召开会议,但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以便使各缔约方有机会对本协议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磋商。(2)对该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查,评审各缔约方原产地规则的实施情况,并就审查和评审情况向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全体作年度报告。(3)对该协议各缔约方在原产地规则方面的协调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审查。

(4)协助解决缔约方之间在原产地规则方面所发生的争端。(5)承担该协议缔约方所赋予的其他任务。

(6)必要时可要求原产地规则技术委员会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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