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67页(244字)

法律、法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报关时应向海关员交的单据、证明文件、批准和许可文件等。报关单证有:(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2)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3)投货单、装货单、运单等运输单证;(4)发票;(5)装箱单,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6)减税、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7)品质检验证件和准予受管制货物进出的证明文件;(8)必要时要交验贸易合同、产地证明,以及调阅其他有关单证和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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