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63页(636字)

西方科学哲学中的中心问题之一。归纳主义者认为,科学知识是用归纳法从观察陈述中推导出来的。然而归纳原理本身的正确性和可证明性却是可疑的,D·休谟首次把“归纳问题”作为一个哲学问题提出。他论证了归纳法既不能诉诸逻辑来证明,因为从有限的特殊命题推出全称命题并不具有必然性;也不能诉诸经验来证明,因为根据归纳法在过去的正确来证明那是用归纳法来证明归纳法,是循环论证。他的结论是:“各种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使我们假设过去和将来相似的”,并不是推理,而只是一种心理上的“习惯”,习惯是没有理论证明的。与归纳的证明联系在一起的这个困难,传统上称之为“归纳问题”。逻辑经验主义者提出用概率性归,纳原理来解决归纳问题,其形式是:“如果大量的A在各种条件下被观察到,又如果所有这些观察到的A无例外地具有B性质,那末,所有A很可能具有B性质。”这种重新表述并没有克服归纳问题。根据任何标准的概率论,对世界有所主张的任何全称陈述的概率等于零,不管观察性证据是什么。因为,任何观察性证据都是由有限数目的观察陈述组成,而全称陈述对无限数目的可能存在的情况有所主张。于是普遍性概括是真的概率就等于有限数除以无限数,不管构成证据的观察陈述的有限数增加多少,概率仍然是零。

对归纳问题的第三种回答是否认科学基于归纳。如果能确认科学并不包含归纳,归纳问题就可避免。证伪主义者,尤其是K·波普就试图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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